【以案释法】“六合彩”能赚钱?赚来了罚单和牢饭!
2024-06-18 16:56:47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陈曦亮 | 点击量:24225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曦亮)
都说“搏一搏,单车变摩托”
靠买“地下六合彩”
真的能一夜暴富吗?
来看看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……
案情回顾
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期间,平江县的肖某在自己家中从事“地下六合彩”写单活动,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接受下线码民投注,再将码民投注号码和赌资报送给上线。肖某则通过从赌资中抽取佣金的方式非法获利。
2024年4月,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肖某以赌博罪提起公诉。近日,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检察官提醒
投注“地下六合彩”并非正常的娱乐活动,而是违法的赌博行为。无论是坐庄还是下注买码,都将涉嫌违法犯罪。广大群众要以此案为戒, 自觉抵制不劳而获、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,拒绝赌博,远离恶习,营造和谐、积极的生活氛围,莫给人生添“赌”。
法条链接 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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